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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体育碳中和概述添加时间:2023-04-27

      im体育由于碳中和概念新颖、涉及面众多、话题极具纵深性,稍一深入探讨,相关理论、数据、涉及知识便浩瀚如海,因此网络上一直未出现全面详细的碳中和状况介绍。

      笔者对40余篇20-22年间发布的较新的期刊内容进行了汇总,希望能以尽量简练直白的语言阐述碳中和的发展状况及未来的全面战略布局。一方面方便日后向朋友介绍、另一方面也希望借此机会进行分享。

      本文作为一篇科普性网文,论述的严谨性和逻辑性势必不可能面面俱到,不过笔者可以保证的是,文中提出的所有概念和所有结论均有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作为支撑。

      第二部分介绍碳中和背后的国际战略博弈,也就是为什么我国推进碳中和刻不容缓。属于喝酒吹牛必备。

      第四部分引出我国实施碳中和政策的重中之重:碳定价。碳定价是执行整个碳中和战略的总抓手。

      第五部分介绍影响碳交易市场价格的因素。可以作为投资碳交易市场的基本知识储备。

      第六部分介绍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及现状。其中涉及的品类数据可以作为大宗商品投资思路参考,我国碳交易市场覆盖的总类将逐渐向欧盟靠拢,参考欧盟的碳交易市场发展历程可以对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投资提供很好的指导作用。

      第八部分对我国目前状况提出对策建议。可以作为我国碳中和未来发展的政策着力点。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195个成员国共同签署《巴黎气候协定》, 取代《京都议定书》,以期共同遏阻全球变暖趋势。《巴黎协定》规定:把全球平均气温上升控制在较工业化前不超过 2°C 之内,并争取控制在 1.5°C 之内,并在2050年—2100 年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即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吸收之间的平衡。为此,各国需制定碳排放减排目标,即“国家自主贡献”(NDC),每五年更新一次减排进展。

      2018年9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杰里·布朗签署了碳中和令,该州同时通过了一项法律,在 2045 年前实现电力 100% 可再生。

      2021年6月的报告中,新成立的气候高级委员会建议法国必须将减排速度提高三倍,以实现“碳中和”目标。

      2020 年1月,奥地利联合政府宣誓就职后,承诺在2040 年实现“气候中立”,在 2030 年实现100%清洁电力,并以约束性碳排放目标为基础。

      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气候法》草案,决定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欧洲到 2050 年实现“碳中和”,即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到2050年降为零。草案要求,欧盟所有机构和成员国都采取必要措施以实现上述目标。根据2019年12月公布的“绿色协议”,欧盟委员会正在努力实现整个欧盟 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该长期战略于2020年3月提交联合国;

      2020 年 10月,日本首相菅义伟在向国会发表首次施政讲线 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完全实现碳中和。

      2020 年 10月28日,韩国总统文在寅也表示将在2050年完成碳中和。

      2020 年 9 月,im体育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目标写入“十四五”规划中。

      自“十三五”规划首次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国家的五年规划以来,中国的绿色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效果。

      2020 年中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8%,比2015年下降了7.2个百分点,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了24.3%,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

      “十三五” 期间,分别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1.7亿吨和10亿吨,关停水泥产能3亿吨;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保有量占世界的一半;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截止到2020年底,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了约48.4%,提前超额完成下降40%~45%的目标。

      不过我国的碳中和推进距离发达国家依然有较大差距。截至 2020 年,中国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超过 84%;碳密度最高的煤炭,虽经多年的去产能、减限控,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仍然高达56.8%,而发达国家多已低至 25%。

      于是我们就会有一个疑问:全球变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这些国家对碳中和的态度突然变得这么积极?

      “碳中和”逻辑闭环的基础是通过所有国家的努力将2060年的地球升温幅度控制在1.5°C~2°C,从而可以倒推出从现在至2060年这40年间可以容许的全球碳排放总量。而抢先做出“碳中和”份额承诺和减排时间表的国家相当于率先切了蛋糕。

      虽然承诺碳中和的国家对自身的碳排放进行了自我设限,但是在自我设限的同时,承诺的碳排放量和碳中和达成期限也给本国留下了足够的冗余空间。

      由于从现在到2060年的40年间全球可容许的碳排放总量是确定的,在率先做出碳中和承诺、制定明确的碳中和实施计划的国家切下一部分份额后,留给其他国家的剩余碳排放份额和时间空当就越来越小。换言之,越早行动的国家越主动,越晚行动的国家越被动,无法再根据自身需求制定合理的碳中和计划,只能被动挨刀。

      等新的全球碳治理规则完全成型,发展中国家也将被迫进入全球碳治理规则体系下,发展动力受阻。

      于是我们就有了第二个疑问:为什么发展中国家会被迫进入全球碳治理规则体系呢?为什么发展中国家不可以拒绝执行碳中和呢?

      欧盟委员会于2019 年12 月11日通过《欧洲绿色协议》,规定到 2030 年末,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计划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 50% ~ 55%。欧盟认为其他与欧盟碳排放目标不一致的国家将造成碳泄露的风险。

      碳泄露是指在贸易全球化背景下,一个区域更严格的气候政策会导致高碳产品以及相关碳排放转移到另一区域。

      为防止由此产生“碳泄露”问题,欧盟以“碳边境”调整机制来替代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ETS),以期通过对来自欧盟以外的“碳足迹”商品征收进口碳关税来抵消“碳泄露”风险。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征收碳关税。CBAM 计划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征收碳关税。

      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实施方式为欧盟各成员国主管部门向各国高排放商品的进口商按需出售CBAM证。CBAM的覆盖行业为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等。

      “碳边境”调节税 将大大增加中国等出口型国家对欧盟含碳产品出口的成本,从而在中欧贸易间形成“绿色贸易壁垒”。

      于是我们发现,“碳泄露”只是一个借口,其本意是向发展中国家征税,同时降低产业链外迁带来的损失。毕竟欧洲的工厂迁到非洲,生产的商品还是要销售到欧洲。

      原本,在全球价值链格局下,欧盟等发达国家本身就倾向于将一些能源密集型产业和污染产业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即所谓“污染跨境转移”。这些承接国本来可以利用自身的某些比较优势,如追求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获益,出口高耗能、高含碳、低附加值的产品。但“碳边境”调节税一旦实行,上述国家产品成本将大大上升,最终导致其出口产品在欧洲市场份额降低。长此以往,将对发展中国家高碳排放的企业产生明显抑制作用。

      简单的说,就是原本欧洲吃肉,承接欧洲高污染企业的发展中国家可以跟着喝口汤。现在欧洲觉得自己的肉不够吃,连汤也不想让发展中国家喝了。

      于是我们有第三个问题:发达国家累死累活的执行碳中和就只是为了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吗?通过挑起局部战争之类的手段不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吗?这样做对发达国家自身有什么好处?

      在新能源时代,各国都需要碳排放权,锚定国际碳交易体系的货币也将自然而然的成为新的国际货币。

      当前尚未形成国际统一的碳交易体系,各碳交易体系更多是立足其国内。中国是极少数作为发展中国家积极建立碳中和市场的经济体。

      欧盟在“碳中和” 规则制定领域最具先发优势,技术和法规方面最为成熟,且政策连贯性也很好,而欧盟利用先发优势,通过碳边境对贸易国的约束作用,进而试图以欧盟标准塑造未来全球统一的跨境碳交易市场。如果该谋划得以实现,欧元将成为国际碳交易领域的主要结算货币,欧盟也将获得国际跨境碳交易系统的标准制定权。

      因此欧盟喊出碳中和口号的本质,是希望借助能源革命的机会重新以欧盟为主导制定国际规则,以德法为核心推动欧盟复兴,重回世界霸主地位。

      那么我们就有第四个问题:为什么只有欧盟这么积极?美国之前为什么不太积极?

      第一、碳中和行动中欧洲几乎是发达国家群体中积极性最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欧洲整体与中国的能源结构类似,都是贫油国,其石油天然气资源高度依赖进口,所以亟需改变能源结构,早日摆脱对化石能源依赖。欧盟现有的能源55%以上以来进口。而美国2019年以后就已经成为了能源净出口国。能源受制于人使得欧盟本身就有更强的发展新能源的动力。

      第二、美国目前本身就已经通过垄断石油美元结算体系实现了世界货币的地位,没必要推动新能源砸自己的锅。

      因此我们看到特朗普同志主动退出了巴黎协定,因为特朗普同志觉得碳中和对美国来说不是什么好事情,这会瓦解美国割全世界韭菜的根基:石油美元结算体系。

      参与碳中和对美国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好事,但是不参与碳中和对美国来说只会更坏,在中欧碳中和体系基本形成以后,美国将彻底失去对国际碳交易体系规则的制定能力,叠加对石油需求的下降,美国将失去铸币国的地位。因此我们看到拜登重返巴黎协定。

      2、我国和欧盟一样,都是能源进口国,能源受制于人必然不好受,因此我国也有极大的发展新能源的动力。(酒桌吹牛常见套话)

      中国在能源领域面临的情境同欧洲十分类似,石油资源超过六成依赖进口,天然气资源更是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且相关物流通路的安全亦时有堪忧。中国自身的能源储量和能源结构都以煤炭为主,而煤炭燃烧制造的二氧化碳污染又是碳中和的大敌。所以,中国也亟需通过推进碳中和来重塑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核能以及光伏等新能源。

      中国有全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潜力,积极参与国际碳中和规则的制定,可以将规则朝着对中国有利的方向引导。

      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美元通过与石油绑定获得世界货币的地位。今时今日,全球能源转型,世界迎来“后石油美元时代”。谁拥有新的世界货币,谁就可以取代美国收割全世界。

      第一条是“数字主权货币”,中国的数字人民币已经施行,可以打破美元的SWIFT全球结算体系。但是数字货币只能打破SWIFT结算体系,却没有锚定物。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可以使用比特币或者贝壳或者海螺进行交易,但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比特币或者贝壳有什么价值。我们也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但是除了币值稳定、中国政府信用强之外,我们用别的货币好像也完全没有任何区别。就像贝壳和海螺好像完全没有任何区别。

      第二条是“碳结算”,哪个国家最先制定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规则,那个国家的碳交易市场就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国际碳交易市场,其货币也就自然成为了国际结算货币。碳结算为世界货币提供了锚定物。

      比如国际碳交易必须用比特币结算、或者黄金必须用比特币结算,那么比特币就一瞬间拥有了锚定物,拥有了价值。如果国际碳交易必须使用欧元、人民币结算,那么人民币也就一瞬间拥有了锚定物,和其他国家的货币瞬间有了本质的区别。

      数字货币+碳结算的本质,就是国际结算系统+这个结算系统的锚定物。可以直接看作SWIFT+石油美元结算系统。

      我国在数字货币领域有巨大的优势,如果能在碳结算领域也奋起直追,人民币国际化就将彻底从理论转变为现实。im体育

      碳中和将大量限制铁路基建、钢铁、水泥、煤炭 等传统产业,同时也会催生新的产业,且中国有望在某些新领域弯道超车,获得世界级的竞争机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产业就是光伏产业、锂电产业以及新能源车。

      中国海关总署 2021 年10月份贸易数据显示,欧盟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1-10 月我国累计对欧 盟出口额达到 2.69 万亿元,同比增长 23.4%,主要包括机电产品、原料和纺织品及日用工业品等,其中约60%为机电产品。在欧盟出台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背景下,我国出口产品将面临多重考验。钢铁、电解铝等贸易品的出口利润将大幅下滑。

      这会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比如钢铁利润低了,自然就出口的少了,进一步就会推动我国国内的产业转型。但是在转型的过程中必然面临结构性失业之类的社会问题。而且产业转型并不总会成功,部分地区会失去支柱产业,比如河北某市的支柱产业是钢铁,对整个市进行产业转型可以说是难于登天。这对我国的政府效率提出了挑战。

      换句话说,我国产业转型升级,不止是我们自己要做,欧盟也在后面推着我们让我们不得不做。做的慢了、做的不好,都会挨毒打。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建立在欧盟碳交易市场基础上的调控措施,其碳边境价格形成机制与碳交易市场挂钩。一方面,我国与欧盟碳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存在不对等等,2021 年 7 月,我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覆盖范围包括 2000 余家电力碳排企业超 40 亿吨二氧化碳,欧盟碳交易市场覆盖范围不仅包括电力行业,也包括石油化工、水泥、金属等能源密集型工业和航空业,覆盖温室气体拓展一氧化二氮、全氟碳化合物等。我国碳交易市场尚没有把钢铁、水泥等高碳行业纳入交易系统,在碳边境调节机制下,劳动密集型工业需要缴纳更多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成本,降低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我国与欧盟碳市场交易价格和价格形成机制之间不对等,从我国碳交易市场上限启动以来,截至10月末已累计成交量达 0.20 亿吨,平均成交价 44.93 元/吨,且呈现价格逐渐降低的趋势,相同时间段的欧盟碳排配额结算价为58.00欧元/吨,在碳价水平相差较大的背景下,向欧盟出口商在国内缴纳碳减排成本后,还需要通过购买 CBAM 证书完成国际贸易,企业成本将进一步提升,可能通过负反馈影响到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价格机制。

      碳税是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征税。碳税具有见效快、实施成本低、税率稳定以及可实现收入再分配等优点,但也存在着对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有限等不足。

      碳排放权交易是一项减排政策工具,为排放者设定排放限额,允许其通过交易排放配额的方式进行履约。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具有减排量确定、能够通过价格手段促使企业减排以及促进跨境减排协调等优势,但也存在设计难度大等缺点。

      概括的说,碳税可以微观精准施策,但是对总量没有控制能力。碳排放权交易对总量有控制力,但是机制难以适应复杂的微观情况。

      经济发展和碳排放下降不是同步的关系。在短期内二氧化碳减排必将令经济主体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但长期而言不减排的经济成本更高。 碳定价政策通过经济有效的方式促进减排,以技术创新解决减排与减产之间的矛盾,可使得边际减排成本大幅下降。

      从微观上看,一是由于碳定价政策通过技术创新影响效率改进和生产要素再分配,最终提升企业生产率。碳排放效率高的控排单位的产出量抵补了低效控排单位因降低碳排放而减少的产出量。 二是在碳定价政策下,控排单位面临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得不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要素投入效率、控制生产流程等方式提升碳管理水平。这进而优化了企业的经营环境,降低了企业面临的投资风险、im体育环境风险等外部风险,最终提升了企业价值。

      从宏观上看,碳定价政策加速了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脱钩,带来的产出损失将在长时期中逐渐消退。根据修正后的 KAYA 恒等式, 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 GDP 与单位 GDP 能源消费强度以及单位能源碳排放强度的连乘积。 碳定价政策发挥技术创新效应从消费侧降低单位 GDP 能源消费强度,从供给侧降低单位能源碳排放强度,剥离了二氧化碳与 GDP 之间原有的增量关系。

      而且碳排放权交易能够有效提升企业投资效率,这一作用主要体现在缓解企业投资不足,而对企业过度投资的影响有限。进一步分析发现碳排放权交易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减轻政策性负担以及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途径对企业投资效率产生积极影响。并且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投资效率的提升作用在低碳排放行业以及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张涛,2022)

      引导投资是碳定价政策最重要的作用,通过跨期项目和技术投资,将改变社会经济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一方面,以能源转型为主线的全社会深度脱碳所依托的突破性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需要资金支持,从而突破技术瓶颈,实现在多行业全面运用;另一方面,低碳转型需要以投资带动就业规模和就业结构调整。然而,由于绿色投资所需资金量大、回报周期长,且部分地区仍存在以高碳投资拉动经济的冲动,资金不会自动流入减排降碳的领域。(关于绿色金融,详细内容请看上一篇写绿色金融的文章)

      碳定价政策不仅引导、激励技术创新和应用,淘汰落后技术,还能通过技术创新的溢出效应放大政策效果,形成良性循环。(窦晓铭,2022)

      识别我国碳价影响因素并分析其对碳价的预测作用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魏宇,2022)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碳价驱动因素问题的大量研究,影响碳价的关键因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同类替代产品、宏观经济活动、能源与气候变化、金融市场。(俞越等,2021)

      主要指国际碳市场,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碳市场,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对 我国碳市场存在信息溢出。

      近年来我国碳市场迅速发展,但市场成熟度仍然不高,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欧盟碳市场的影响与冲击。李可隆和谢赤运用 MF-X-DMA 模型发现湖北和欧盟碳市场间存在显著的互相关性,并且市场波动的加剧会增强二者间的联动效应。

      目前,中国没有完全开放碳交易的国际市场,但是国际上同类替代产品的变化很可能影响国内碳交易参与者对碳价的判断。同时,EUA 和 CER 均可用于履行企业碳减排义务,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替代性,未来中国碳市场的碳价也很可能被赋予类似职能。

      随着碳市场不断发展,碳交易逐渐融入宏观经济活动之中,未来碳价也将成为反映宏观经济活动的一个新的信号。宏观经济活动通过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生产活动作用于企业的碳排放需求,从而影响碳交易价格。经济稳中向好时,各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变活跃,碳交易价格通常会升高。而经济增速放缓时,碳交易价格通常会降低。

      高莹和郭鲲(2012)将 EUA 作为研究对象,使用小波分析算法和 VAR 模型对市场有效性、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欧盟碳交易市场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规则的影响。

      Alberola et al.(2008、2009)第一次对碳价格的潜在影响因素(包括生产和经济、环境条件)进行了数学建模,发现欧盟第一阶段工业生产的碳排放增加大大促进了碳价格的提高,他们将这些归因于较高强度的工业生产活动会排放更多的二氧化碳,从而促使碳价上涨。 该研究还表明,宏观经济波动对4个国家的冶炼、造纸和燃烧部门的碳排放有重大影响。

      原油、煤炭和天然气价格是碳交易价格的重要影响因素。一方面,能源价格的变动会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发电成本和发电量,进而影响电力企业的碳排放需求。另一方面,煤炭和天然气相对价格的变动会促使电力企业使用更具成本优势的发电材料,而不同燃料碳排放水平的差异性会改变电力企业的碳排放需求。

      Kim and Koo(2010)利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来揭示能源及其他因素对美国碳价的影响,发现能源价格与美国碳价 在长期和短期内都有关联性。魏一鸣(2010)发现,在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欧盟碳期货和能源价格之间只存在微弱的关系,但在第二阶段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

      Hoeller和Wallin ( 1991)讨论了碳排放强度 与当前能源价格之间的关系,并讨论了当前能源政策对碳市场的相对价格效应,结果发现化石能源的价格上涨可以引起能源节约效应,从而产生对碳价格的抑制效应。

      空气质量指数( AQI)是定量刻画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AQI 数值越大,说明空气污染程度越严重。周天芸和许锐翔发现空气污染程度越严重,碳交易价格越高。Wang 等发现我国碳交易价格与 AQI 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Zhou 和 Li运用向量自回归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发现湖北碳交易价格与AQI 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金融市场与碳市场间的联系日趋紧密。一方面,利率通过作用于贷款成本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而影响企业的碳排放配额需求。另一方面,汇率通过作用于进出口贸易影响企业的生产决策,进而影响企业的碳排放配额需求。类似地,吕靖烨等发现利率和汇率的变动会影响企业的碳排放水平,进而影响碳交易价格。宋楠等发现 EUA 期货市场与利率、汇率等金融市场间存在较大的动态风险传导。此外,碳排放配额的金融化也进一步增强了碳市场与金融市场间的联动关系。王娜研究指出,国际碳期货价格、汇率以及百度搜索指数和媒体关注度指数可以帮助提升对我国碳价的预测精度。

      以下内容非常晦涩,对参与我国碳交易市场没有兴趣可以不看。如果想参与碳交易,我觉得挺有用的。

      欧盟环境交易系统于2005年1 月正式启动。该系统的建立,主要是在《京都议定书》的大框架下,帮助欧盟各成员国满足其各自减排承诺。由于具备体量巨大,在统一的规则下运行等特点,使得该交易系统在全球市场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对后续各国各地区的碳排放交易体系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

      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看,该交易系统成立至今主要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 2005 年至 2007年(试验阶段)、第二阶段 2008年至 2012年(履约阶段)、 第三阶段 2013 年至2020年(改革阶段)、第四阶段 2021年至2030年(稳定阶段)。

      第一阶段 (2005年至2007年),该阶段也可被称为缓冲阶段。欧盟成员国为实现《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承诺在2008年至2021年内,实现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的目标而设立的缓冲期。

      第一阶段解决了欧洲地区碳排放交易系统从零到壹的跨越,经测算,第一阶段覆盖的行 业占欧盟总排放的50%。

      业界认为一阶段以试验性为主要目的,所以局限性特征也非常明显。较之京都议定书的承诺要求,一阶段在行业的选择上没有纳入运输业,在排放气体中也未覆盖甲烷、氧化亚氮等其他五种常见温室气体。此外,一阶段根据每个成员国提供的国家分配计划以免费分配形式发放配额,这种分配方式最终导致市场配额整体较为宽松,在一阶段临近收关的2007 年,经权威机构测算实际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设定配额还要低7%,因此配额的买方需求很弱,价格也随之大幅走低。

      第二阶段 (2008年至2012年),该阶段时间与《京都议定书》承诺期限保持一致,并且欧盟承诺减排幅度与《京都议定书》要求一致,即以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基准计划减少8%。

      管控行业新增航空业。控排温室气体种类没有增加仍只有二氧化碳。在二阶段,配额的发放方式与第一阶段相似,免费配额的比例被降低,由95%减至90%。因此从市场表现情况来看,价格基本稳定。

      第三阶段(2013 年至 2020 年),体系成员国增加了克罗地亚,同时管制行业新增化工和电解铝,控排气体首次拓展至全氟化碳(PFCs)、 氧化亚氮(N2O)。欧盟对分配方案进行变革,不再考虑国家分配计划,由欧盟委员会统一控制排放总量,按年确定排放上限,第三阶段首年开始逐年减少1.74%的排 放上限,确保阶段末实现减排20%以上的期终总目标。在配额分配发放的机制上,改革的步子更大,以拍卖替代免费发放,据估算配额拍卖占比接近六成。 配额发放在各控排行业间实施差异化指定策略,提升减排实效。以电力、制造 业和航空业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为例:一是提高电力行业配额获得成本,完全以拍卖代替免费发放,部分 2019 年初新加入成员国的现有电厂除外。二 是工业和热力部门的免费配额由 2013 年的 80%降低至 30%。三是航空业配额的 82%免费获得,15%通过拍卖取得,剩 余的 3%作为储备部分,根据欧盟 2008 年 11 月航空碳税法案,自 2012 年起,所有从欧盟起飞和降落的航班都要受到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管制。

      目前欧盟环境交易体系已正式进入第四阶段,阶段目标设定为在2030年前实现温室气体净排放减少一半以上。随之,欧盟委员会进一步收紧配额总量,以每年2.2%的比例递减。

      从实施情况分析,欧盟环境交易体系的整体运行主要体现三个特点: 欧盟环境交易系统建设四个阶段分步走,采用“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稳妥推进,控排力度逐步增强。一是行业范围,首期覆盖的电力、石化、钢铁等行业的共性特征是易于核查碳排放量,同时进行碳交易对于该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二期纳入的航空业,由于加入碳交易因素后,大大增加其运营成本,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巨大反应。二是碳交易配额发放逐步由免费配额向拍卖配额转化,由第一阶段的95%下降到90%再到43%。以循序渐进的方式给予高排放行业时间和空间进行技术更新,避免因减排成本突增对行业产生巨大冲击,甚至影响经济发展。

      1.、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阶段(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下称 CDM)。 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外交部联合下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并由发改委、科技部、外交部联合环保总局、气象局、农业部和财政部进行项目审核。《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05年10月)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办法》(2011年8月)先后颁布,积极推进清洁发展 机制项目落地,随着国内首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北京安定填埋场填埋气收集 利用项目的落地,清洁发展机制从 2006 年开始在国内蓬勃发展。从 2006 年一 季度约 40 个项目纳入机制,到 2007 年 和 2008 年每个季度约在 150 个项目纳 入,效果斐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机制后期遇到一些困难。一是国际市场减排项目激增导致国内清洁发展项目价格下降;二是国内项目审批收紧导致项目孵化周期拉长;三是后期清洁发展项目在落地时境外合作方往往没有把核心技术转移至境内,使得境内的节能减排技术迟迟没有突破,影响后续的项目落地。上述原因导致清洁发展机制在2013年以后开始逐步萎缩。

      2、区域碳排放交易试点阶段。2011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 交 易 试点 工 作 的 通 知》,首批圈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广东、湖北、深圳七省市进行首批碳排放交易试点,探索试点交易规则,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根据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配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本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 系和登记注册系统。上述七家碳交易所 于 2013 年陆续开市,并在 2016 年新增 福建纳入试点,区域碳排放交易系统达到8 家。2015 年国内开始试点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a CertifiedEmission Reduction,CCER)交易,区域市场增加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清洁发展机制作为蓝本。经历近十年的试点阶段,各交易市场为全国市场的创立贡献了可贵的经验。

      3、2021年7月16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交易,标志着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建设从试点地区积极探索的第一阶段,跨入了全国统一交易市场的第二阶段。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国家和地区碳定价机制带来负面影响,现行碳价低于目标水平。(碳交易的投资机会)

      疫情造成部分碳交易市场上碳配额供大于求,由此引发碳交易市场配额价格下滑,而疫情同样也影响到多地提高碳税的进度。例如,2020年一季度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价格由去年同期的25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降至17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目前不同区域间碳价从低于1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到119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不等,碳定价机制所覆盖区域中,有将近一半的定价水平不足1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水平,另 据IMF测算,目前全球平均碳价水平仅为2美元/吨。然而,高级别碳价委员会(High-LevelCommission on Carbon Prices)预测,要想实现减排目标,2020年前碳价水平至少需要达到40—80美元/ 吨,2030年前要达到50—100 美元/吨。当前,碳定价机制所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只有不到5%达到这个水平。

      尽管自我国碳交易试点建设和运营以来,我国碳市场建设获得长足发展并取得良好成效,但是与控排范围、核查机制、配额总量限制、配额分配方法、抵消机制、价格稳定机制、市场监管等相对完善的欧盟、美国等国际市场相比,我国市场还存在明显的问题 (陈志斌等,2021) 。

      虽然我国碳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但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全国碳市场的市场主体相对单一,仅率先覆盖了发电行业,为2225家发电企业分配了碳排放配额,尚未全面覆盖钢铁、水泥、化工、石化、造纸以及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代表性较低。并且,部分重点排放企业仍持观望态度和机构投资者尚未入市交易等多重原因造成现阶段全国碳市场的市场活跃度不高。最后,全国碳市场的机制体系尚处于发展初期,信息公开、监管处罚、碳价调控以及碳排放配额的总量设定和初始分配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升级。目前,全国碳市场采取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线法来分配碳排放配额,并且现阶段的碳排放配额仅以免费分配为主,尚未引入有偿分配、抵消机制等。

      很多企业不愿意公开碳排放、碳配额总量、配额方案以及交易数据等信息,导致各企业信息获取不及时,不能做出有效的交易决策。不透明的碳交易市场信息使交易双方不能确定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导致中国的碳交易市场缺乏流动性,市场发展缓慢。

      碳交易定价机制的不完善,给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的过程中,对碳排放权进行合理定价成为关注的重点问题。(张静2021)

      一方面,价格本身具有明显区域性。八大碳交易市场定价不一。北京碳交易上市以来成交均价为58.38元每吨,是全国所有碳交易市场中价格最高的;而重庆碳交易市场成交均价则最低,多次出现异常低值的状态。除北京碳市场的平均碳价突破80元以外,2020 年其他试点碳市场的平均碳价均在20 元~40元之间这也说明各试点地区碳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互相之间信息交流联系少,各地区市场形成的定价标准不一致,导致碳交易产品呈现明显的区域价格差异。这不利于全国各碳交易市场之间的连通与互动。另一方面,确定价格的内在机制缺乏一定的合理性,碳交易的非市场化较为明显。在我国,政府仍在碳交易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碳交易的完成主要依靠政府来推动,市场参与度低。因此,碳交易市场参与主体难以真正看透碳交易的本质,真实的市场价格无法形成,易发生碳交易产品价格的无理波动,这就加大了控排企业和其他投资者预估碳交易产品价格变动的难度,削弱了其参与碳交易市场的信心,从而降低了整个碳交易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目前我国的配额交易呈现“潮汐现象”,存在明显的以履约为驱动的现状。碳市场中的交易活动通常仅在履约期前后明显提高,而其他时间的市场活跃度都相对较低。

      根据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的数据,2018年7个试点在5—7月(即履约期附近月)的碳市场交易量均占全年交易量的40%以上。其中,除湖北和广东外,其他省市5—7月的交易量占比均超过60%。以履约为驱动的特征表现出我国碳交易市场活性不足的现状。

      我国碳市场的金融手段不够完备,金融产品较为单一且风险较大。碳交易市场面临着自然、技术、经济和政策等多种不确定性风险,这些风险将显著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期货和期权交易可一定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对活跃碳市场进而发挥碳市场在减排增汇、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 曹先磊,2018) 。然而,目前我国碳交易方式主要为现货交易,尚未构建期权或者期货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碳交易的活跃程度,不利于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碳减排与增汇方面的作用。

      我国在现阶段是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首位碳排放权输出国,但是却不具备掌握碳交易价格决定权的能力。(李蔓莉,2012)

      我国所开展的无论是一级市场的碳排放交易,还是完成的二级市场的碳排放交易,所实现的价格水平都距离发达国家通过市场所获取的价格有较大的差距,更为不利的是,我国的碳排放交易价格水平在较长的时期内都不容易得到明显的提升,这种状况的持续造成了我国在碳排放交易利润空间被过度压缩。

      为了更好地参与全球碳交易市场建设,中国通过清洁能源发展项目机制积极开展与发达国家碳交易市场的合作。但由于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碳定价权,致使我国在碳交易价格谈判中长期处于被动地位,低碳减排项目成交价格偏低。当前中国作为“非附件一国家”,不承担强制减排责任,国内CDM项目必须经过一些减排机构的认证才能顺利实现交易。中介机构的介入又进一步压低了国内CDM 项目的价格,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一方面,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总类过少,缺乏金融衍生工具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存在流动性过低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监管不严格、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

      中国由于碳交易定价权的缺位而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争取碳排放产品的自主定价权,进而完善我国碳交易的定价机制已经成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张芳,2015)

      价格发现功能是期货市场一项比较重要的功能。所谓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完全公开、完全公平和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在期货交易中所产生的期货价格,有着预测性、真实性的特点,期货的交易价格接近于它的均衡价格,并且能较为真实的反应未来的期货价格变动走向。同时期货价格在形成的过程中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可以提高市场机制在我国碳交易价格中的作用比例,而且期货市场的流动性较强,避免了现货交易市场缺少流动性的限定,从而有利于价格形成。

      除了提高市场定价的有效性外,期权和期货的引入还可以提高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转移碳资产风险,

      个人级碳交易是指通过量化个人碳排放量并进行交易从而达到碳减排效果的政策形式,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即以控制在能源消耗下游的碳排放为主要目的)。个人级碳交易形式的选择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难题。欧洲市场的相关经验表明,强制性的个人碳交易在落地过程中存在分配不均衡和监督执行等方面的困难。(Fawcett and Parag,2010)

      我国当下的碳市场以企业级的碳交易为主,但目前的碳市场还没有覆盖到个体层面的碳排放。研究表明,个人和家庭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碳排放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 72%(Hertwich and Peters, 2009)。在国家层面上,中国35%的碳足迹与家庭碳消费行为有关(Tian et al.,2014);新加坡约有1/4的碳排放量是由于居民生活行为产生(Su et al.,2017);美国归因于消费者需求的碳排放总量占国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80%以上(Jones and Kammen,2014)。因此,个人层面的碳减排对于高效达成“双碳”目标意义重大。(叶强,2022)消费者的碳偏好也会反向推动企业的能源转型,未来也应进一步扩大碳交易的受众范围,将碳交易扩大至个人层面,更好的实现碳中和目标。

      (3)分步推动建立强制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帮助交易主体确立较为稳定的价格预期。将企业的碳排放状况纳入公开披露项、同时减少政策因素对市场定价的过多影响。

      二、择机开征碳税,从碳限额和碳交易机制下考虑公平关切的供应链定价与协调研究

      在仅依靠碳交易的情况下,对较高排放的企业会形成较强的抑制作用,而中低排量的企业却只会受到较少的影响,

      实践表明,im体育在边界设置合理的前提下,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可以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以达到最佳减排效应。如瑞士既有本国的碳交易市场,同时也征收碳税;法国既加入EUETS,又在2014年实施碳税政策;加拿大2018年新建的一套碳定价系统对不同碳源同时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方面的监管。

      实行实质性的差别化碳税,对排放占比低、绿色溢价高的行业征收低税率碳税,而对于排放占比高、绿色溢价高的行业则依据政策目标决定采取碳交易机制还是高税率的碳税政策。可以更好的落实碳中和政策的实施(窦晓铭,2022)

      (2)从公平关切的角度,将碳税和碳交易结合使用,从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的角度优化碳中和政策的执行。

      目前的碳交易压力主要叠加在制造商身上,对于销售商和个人消费者,却几乎没有约束,违反公平原则。

      代应发现,减排成本系数越高的企业,产品销售利润越低,而其零售商的利润越高。减排成本过高始终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碳配额机制应当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减排的途径,而非谋利的手段。因此,通过碳税的补充作用,令整个产业链分担部分高减排成本系数企业的成本,也对提高产业转型的效率有正向促进作用。

      一是搭建全国碳交易体系,构建完善有效的市场服务网络,保证全国碳市场的稳健 运行。二是引进配额有偿分配机制,有效发 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碳价 调节水平,提升企业积极性,有效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三是通过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支持全国多层次 碳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碳市场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之间的连接工作。

      目前,全球主流的碳定价机制有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两种,碳税具有见效快、实施成本低及税率稳定等优点,各国的碳税在税基、税率、税收用途、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共同之处;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具有减排量确定、价格发现及促进跨境减排协调等优势。需要着力推进国内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接轨步伐,设计与国外碳市场相对应的标准,做好碳税等定价机制的技术储备,积极探索碳定价机制的试点工作,为与国际碳定价机制融合发展打好基础。

      1、 我国碳定价机制会逐步与国际接轨:涉及行业范围会逐步扩大,碳配额会逐步减少,价格也会逐步上升。

      疫情造成部分碳交易市场上碳配额供大于求,由此引发碳交易市场配额价格下滑。例如,2020年一季度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价格由去年同期的25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降至17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3、高级别碳价委员会(High-Level Commission on CarbonPrices)预测,要想实现减排目标,2020年前碳价水平至少需要达到40—80美元/ 吨,2030年前要达到50—100 美元/吨。当前,碳定价机制所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中,只有不到5%达到这个水平。

      按照欧洲目前的碳价25欧元/吨粗略计算,2030年欧洲碳价的高点可以翻四倍。我国的碳中和政策会逐步收紧,碳价上涨速度应该会快于欧洲,也就是超过4倍。

      4、目前我国的配额交易呈现“潮汐现象”,存在明显的以履约为驱动的现状。碳市场中的交易活动通常仅在履约期前后明显提高,而其他时间的市场活跃度都相对较低。im体育

      根据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的数据,2018年7个试点在5—7月(即履约期附近月)的碳市场交易量均占全年交易量的40%以上。其中,除湖北和广东外,其他省市5—7月的交易量占比均超过60%。以履约为驱动的特征表现出我国碳交易市场活性不足的现状。

      我国碳交易市场目前受到的关注度极少,而且碳价偏低,并且碳交易有潮汐现象,交易量会在每年的5-7月履约期前后放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择机低价买入,5-7月会有高位卖出的机会。

      碳交易市场其实非常好做,因为它真的会一直涨一直涨,趋势线附近逢低买入逢高卖出就行了。我愿称之为中国的纳斯达克(一直涨)。

      碳中和、碳交易的概念实在是过于庞大复杂,我去年就想蹭热度写一篇碳中和的文章,但是一直没时间整理。网上也一直没见到详细的碳中和、碳交易科普文,所以过年闲着没事就写了写,前前后后写了差不多一个月,总算是写完了。

      这篇文章很长,长到我自己都看不下去。所以我在文章的最末尾加了第九部分,算是给支持我的朋友们提供一个投资方向了。总之非常感谢支持。

      这篇文章太赞了,简明透彻,收藏慢慢研究学习。文章中多次提到电力,希望奶茶兄有空对电力行业的基本面变化给点见解。

      风险提示:雪球里任何用户或者嘉宾的发言,都有其特定立场,投资决策需要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