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体育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优越、历史文化深厚、民族特色鲜明,是别具风情的“诗画畲乡”,被誉为“浙江的西双版纳”“华东的香格里拉”。“十三五”期间,景宁牢记习“生态优势不能丢”“紧跟时代步伐”“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等重要指示,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立足“诗画畲乡·和美景宁”的县域定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治水拆违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创成国家级生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进入“十四五”新征程,景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景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现代化监管体系,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生态环境高效能治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调整和促进作用,奋力推动景宁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十三五”期间,景宁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46.1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74.76亿元,年均增速7.4%,高于省市平均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旗)前列,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如期完成。常住人口人均生产总值达6.7万元,位于全市中等水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1735元和21625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93。全县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保持优良,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升。
景宁扎实开展省级大花园典型示范县建设,在全省大花园建设中着力打造“民族风情特色园”,积极推动“景区城”创建,同步推进省级低碳试点县建设,创成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并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实现市级以上生态村100%全覆盖。景宁推进民族风情和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三者有机融合,“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一城一风光”的民族风情特色大花园格局逐渐形成。2020年,景宁由浙江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培育单位提升为浙江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单位。同时获评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省级优秀,并创成“美丽乡村先进县”“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浙江省美丽经济交通走廊达标县”等。入列国家级传统村落55个,打造省级历史文化古村落41个,创成“云寿线”“白大线条省级美丽乡村风景线+X”母子品牌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品牌销售额达18.62亿元,成为景宁农旅有机融合、农耕有效保护的典型模式。大均乡、东坑镇成为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建设单位,大均乡成为全国首个发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的乡镇。
景宁率先在全国探索生态增量奖励付费机制,并率先在全国推行民宿“生态价”,创新性地将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体、安全的土壤、良好的生态、整洁的人居等优质生态资源和生态产品纳入定价范围,构建起“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机制。景宁健全县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龙潭桥水库县城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龙潭桥水库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村级考核补助细则》及《龙潭桥水库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公益林建设考核办法》,设立了县城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专账核算。
景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为实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治理局面提供有力保障。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县、乡镇两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制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列入人大审议议程,接受人民监督。
景宁严格实施项目准入、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稳定,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十三五”末,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im体育、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同比“十二五”末削减9%、4.2%、41.7%、38.7%,细颗粒物(PM2.5)均值由2015年的31μg/m³下降到20μg/m³,全年空气优良率上升至100%。全县Ⅰ、Ⅱ类水质占98%以上,县域1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出境交接断面Ⅰ、Ⅱ类水体占比达到100%;瓯江、飞云江两大水系以及主要湖泊如千峡湖、上标水库、英川水库、白鹤水库等水质均达到优良等级。景宁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逐步完善,创成“浙江畲乡草鱼塘国家森林公园”,扎实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景宁片区创建,已建起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类自然保护地7处,总面积221.51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1.42%。
按照《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四年行动方案(2019-2022年)》,逐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扩大监测网络向农村延伸,新建乡镇空气站、清新站5个,新建乡镇水质自动站4个。建设“生态云”高空瞭望监控体系,不断推进全县高空瞭望监控建设工作,全面整合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平安城市建设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完善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定期对已安装监控的企业监控点位开展联网及运行检查,全面监管企业污染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
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积极开展“聚力赋能增色提效‘八百攻坚行动’”,对全县涉水、气、土、废、声、辐射等污染隐患开展排查,实施分类整治,排查出隐患问题152个,推动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推行“约谈机制”“移动执法”,构建生态环境执法威慑体系。建立跨行政区域的治水联盟,开展“风雷”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业废气治理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等执法检查。完成城南片区、城东片区、城北片区的零直排小区提升改造,完成工业110区块等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面开展相关涉水企业摸底排查工作。
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生态日、丽水生态文明日重要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宣传贯彻到社区、学校、村庄、企业等,营造“社会高度重视、人人积极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组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面向公众开放环境保护设施,推进生态环境体验教育,让公众了解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样品分析流程,扩大信息公开,充分引导公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不断完善公众监督和参与机制,公众关注和支持身边的环境污染治理、爱护环境和自然的行为更加自觉。深化“河长制”,鼓励公众争当“民间河湖长”,开展爱水、护河(湖)志愿活动,让公众积极参与管河护水工作,营造出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毛垟乡建立“环保存折”制度,村民们收集河道垃圾后通过“环保存折”攒积分换奖品,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三五”以来,景宁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成效显著,但依然存在一些短板。
景宁以生态立县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对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协调性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景宁在协同推进地区生产总值(GDP)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协同较快增长”和“高效双向转化”的探索处于起步阶段,根据自身的生态环境优势,因地制宜探索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景宁600”品牌逐渐打响,但生态产业总体规模不大,优质生态产品的价值在市场和价格上还未得到充分反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仍然狭窄,生态资源产品化、产业化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此外,景宁在谋划培育以“科技驱动、数字赋能”为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存在不足。以“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推动高水平的两山转化”为特征的“景宁特色”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更高、更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更加迫切,尽管景宁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位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人民群众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执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确保生态安全的需求明显增加,与执法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需进一步提升景宁的环境风险管控、预测预警和应急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设施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现代化监测网络、加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能力提升,推动实现景宁生态环境高质量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
随着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景宁片区建设的持续推进,景宁成为丽水市拥有自然保护地类型最多的区(市)县,景宁的生态屏障功能和地位更加突出。作为县域面积较大、人口相对较少且集中的山区县,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对生态系统造成潜在影响。近年来,作为华东地区唯一的高山湿地保护区,望东垟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出现了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的情况。此外,景宁周围区县松材线虫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境内的外来入侵生物多有发现,对景宁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安全保障构成一定威胁,需继续加强森林、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推进景宁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加快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维护自然保护区域的完整性,巩固生态安全保障,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十四五”期间,景宁将迈向“美丽景宁”建设新阶段,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将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路径,景宁将迎来重大历史性机遇:
一是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加大向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陆海统筹,升级山海协作工程,挖掘海域和山区两翼的潜力优势,支持一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和实力,带动山区群众增收致富。
二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全面实施,为景宁融入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提供重要机遇。《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25年,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内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三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及多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强调“念好新时代山海经”“以更大决心、齐心协力、超常规举措推动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山海互济的发展新格局,开启山区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新征程”。
四是丽水积极推进“五区”建设,将打造中国碳中和先行区,景宁作为丽水市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特色发展示范区,将大力开展碳汇生态产品交易、实现碳汇产品价值,创成县、乡镇、村等多层级“零碳”试点示范,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重要推手。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提供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将成为景宁高水平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力。景宁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重大转变,下一步,景宁将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景宁好山、好水、好空气“好中更优”,确保景宁生态本底不褪色、生态品质不降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力。景宁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高效能治理。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方面,强化森林、湖泊、河流、农田等协同保护与治理。
凸显生态环境推动力。景宁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调整和促进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转型。探索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产业形态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催化机制和构成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双向高质量转换更加通畅。
培育生态环境引领力。借助丽水市“五区”“一带三区”建设契机,景宁将在全国率先实现碳中和,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样本和经验。在各个部门和行业中,推动景宁精于算生态账、善于算绿色账,以生态环境产业引领景宁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以生态环境治理为特征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120个自治县(旗)中保持前列。
综合判断,景宁在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好中更优”方面有优势,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调整和促进作用方面有潜力,在推动景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有后劲。
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生态文明思想、习法治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im体育、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生态立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以生态环境治理引领乡村振兴、城乡繁荣、共同富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区域自治协调进步,拓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推动资源群组合优化,为“诗画畲乡·和美景宁”构建提供牢固的安全屏障和优质的生态资源。
生态优先,护航绿色发展。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恪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导向和引领的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并进,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
立足特色,推动价值转化。充分发挥景宁“生态”“民族”两大特色优势,用足用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民族风情、传统村落等各类优势资源和特色要素。借助“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特色发展示范区、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战略契机,加快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技术创新,提升监管能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加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数字化进程,推进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监管、无人机监管等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中的推广应用,以信息技术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强肌肉、壮骨骼”,实现“发现即时化、判断精准化、处置科学化”。
法治保障,完善治理体系。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智慧。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的依法监管、依法保护、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区域司法联动、部门执法协同,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惩罚制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科学谋划,统筹全面推进。着眼景宁的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对景宁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进行科学谋划,协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全面、精准、科学推进城乡、区域、流域、产业的统筹工作,促进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空间协调开发和合理利用,实现以“绿色”为总基调的“物质生产有序高效率、城乡生活幸福高品位、自然生态美丽高质量”新局面。
政府主导,引领全民参与。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全民参与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大力探索共同参与新路径、新机制、新载体,广泛凝聚各方力量,深入贯彻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管、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营造质量优良的生态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感、自豪感。
展望二〇三五年,与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推动实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生活环境优美怡人、生活模式绿色简约、生产方式低碳高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景宁”全“景”呈现。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显著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协调性、平衡性全面加强,景宁成为全国120个民族县(旗)中率先实现“生态好、环境美、经济兴、百姓富”的示范区和领军者。
为实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监管,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好中更优”,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推动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主要框架、自然保护地为关键组成、生物多样性为重要元素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引领传统产业快速转型升级,加快GDP与GEP双向高质高效转化。
生态环境质量好中更优。至2025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PM10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等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森林覆盖率达到81.2%,林木蓄积量、湿地保有量保持现有水平,全县地表水的Ⅰ、Ⅱ类水质占比居丽水各区(市)县前列,出境交接断面地表水Ⅰ、Ⅱ类水体占比达到100%。
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逐渐增强,环境风险防控水平逐渐提升,污染物排放逐年减少,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数字化、智慧化监测网络建设,环境执法能力不断增强。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景宁片区建设成效显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完善。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保障生态安全。
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继续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推进小溪流域综合治理、飞云江源头水生态治理提升工程,构建安全可靠的水安全工程体系,高标准完成全国首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先行试点县建设。推进防洪保安体系建设工程等,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低碳绿色发展动力强劲。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为引领,推动绿色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协调民族事业、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培育、引进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制造业、生态服务业和生态高新技术产业。探索完善以生态环境保护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催化机制和构成机制。推动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供给侧端变革,在生态产业和产品附加值、增加生态金融产品供给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倍增、高效转化。
两山转化通道持续拓宽。激励公共生态产品高水平供给,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区积极性,深化高山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打造升级版“景宁600”,构建“有机菜园”“绿色家园”。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农旅文融合,将生态环境、农旅文发展与市场有机衔接,将“农田经济”转换为“海拔经济”。推动建立多元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附加付费、生态资源约束性有偿使用制度,通过生态资源确权、生态资产交易和绿色金融创新,激活生态资产和生态文化,将景宁“绿水青山”各类生态系统蕴含的生态系统服务“盈余”和“增量”转化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金山银山”。
“十四五”时期,景宁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低碳发展、生态创建等5大类,共计21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14项。
优化全县域国土空间发展和保护格局,统筹产业有序发展、城乡有机协调、民族有致融合和乡村振兴有力推进,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机制,推动实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生活环境优美怡人、生活模式绿色简约、生产方式低碳高效,建设美丽景宁新面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景宁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科学布局“三区三线”“三线一单”,统筹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巩固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功能,进一步优化区域功能和生产结构,构建与景宁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统筹城镇发展、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构筑“城镇景区化、乡村花园化”的诗画畲乡全“景”空间新格局。
立足景宁县城内的景区、畲族文化资源,以建设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区为契机,推进县城品质提升,引领景宁全方位快速发展。创建5A级景区城,以未来社区建设为引领带动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全力打造由外舍新城、鹤溪老城和澄照副城构建的核心城区,推进环境改造、服务优化和质能提升,把县城打造成为畲族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花园城区样板。
立足景宁各乡镇、村庄的良田、净水和其他优质自然生态环境资源,推动高品质高山农业和生态农旅产业,重点发展高山生态农旅融合新业态。充分发挥景宁高山农业优势,充分利用 “乡愁”“秘境”资源im体育,完善以世外桃源、田园休闲、农耕体验等特色生态旅游产品,构建形成南部高山养生发展区、西部国家公园生态发展区和东部山水文旅发展区等三大片区,打造一批高端化、特色化旅游度假基地,形成一批畲乡特色景观旅游、生态康养产品。高水平提升以“景宁600”系列农产品生产和供给为标志的生态农业,深化生态农业集约化、特色化、平台化、品牌化。以优良的生态环境为支撑,深入挖掘景宁的乡土民俗风情文化,以“民宿+”为路径,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
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自然保护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生态安全环境屏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优化调整后,确保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优化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景宁片区、浙江畲乡草鱼塘国家森林公园、望东垟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景宁九龙省级地质公园、景宁云中大漈省级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和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公园为补充的保护地体系,建立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机制,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做好自然资源本底情况调查和生态系统监测,统筹制定各类资源的保护管理目标,维持生态系统高稳定性,确保供给生态产品高品质、高效率。
充分借助丽水市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特色发展示范区的优势,研究制定碳中和行动方案,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强化能源管理、提升碳汇水平,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碳中和。
研究制定碳中和行动方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积极推行低碳产品认证,鼓励与衣食住行高度关联的行业、企业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提高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深化低碳行动。打造现代化工业,启动低碳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竹木制品行业、木制玩具制造业、包装印刷业等产业绿色化发展、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绿色创新升级。鼓励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碳中和认证,推动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开展低碳管理运营。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有机农业,鼓励传统古法种植,应用合理农业管理措施,推广种养结合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深化低碳交通建设,全面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逐步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提升建筑低碳节能水平。
优先发展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生物质能发电,鼓励农村使用沼气清洁能源。积极发展抽水蓄能项目,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同时,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发展。逐步提升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可再生能源生产量增长率。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储气能力和供销体系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外购清洁电力比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深入推进山地森林和河溪湖库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试点工作,高质量保持高生态效益的森林和湿地。推进林业碳汇、湿地碳汇等生态碳汇产品,积极融入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排放及通过可持续经营森林增加碳汇行动。组织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管理,采取有效的林业增汇减排技术措施,开展森林经营、森林抚育管护活动,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质量。充分依托山林、竹林、湿地资源,支持开发碳汇造林实践项目,全面提升森林固碳能力和林业碳汇,实现可持续造林增汇。
开展固碳能力计算与监测研究,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重大项目布局提供依据。抓住“碳中和先行区”建设契机,与国家智库、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争取以金融支持为重点的气候投融资试点示范项目,开展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绩效评估,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完善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碳金融结构性存款、附加碳收益的绿色债券、低碳信用卡、碳普惠等碳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在国家级生态县基础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创新区(大花园)建设,创建全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生态景宁”品牌含金量,推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示范创建,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以各类创建为契机,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生态文明日、丽水生态文明日、中国畲乡三月三等重要纪念日和节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全民生态保护知识、弘扬生态人文精神、展示生态文化成就,让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文化元素。充分利用各类保护地和博物馆、展示馆、科普基地、体验基地等,着力构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倡导全民绿色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态”生活方式,使“生态”成为一种公民自觉。大力推广普及绿色、节能、低碳商品,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料模式,逐步禁止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宾馆、酒店、餐饮行业等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用品等,创建“禁塑示范县”。
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与综合治理,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景宁生态环境质量“好中更优”。
继续巩固“景宁好空气”生态优势,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对工业、机动车船、建筑、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对PM2.5、PM10、SO2、NOX、O3、CO、VOCS、CO2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联合防治。
深入开展涉气企业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和企业集群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清新园区”建设和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臭气异味治理,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开展企业登记,对“低散乱”企业、产能落后的企业责令整改或关停淘汰。严格执行环保、能耗相关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淘汰能耗、环保不达标产业。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
深入实施《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严格执行分阶段实施的排放标准。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助等政策,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船舶,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机动车、船舶。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和淘汰更新力度,对移动机械开展尾气达标治理和新能源替代。完善和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积极建设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及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
强化工业烟粉尘污染治理,对燃煤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配套除尘设施进行强化监测。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七个100%”制度,落实施工单位扬尘防控责任,确保从源头杜绝扬尘污染。实现无组织烟粉尘排放的企业防尘设施建设全覆盖,实现物流露天堆场、露天矿石场抑尘设施建设全覆盖,建立健全矿山粉尘、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与联网。加强对运输车的管理,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要实现密闭运输。加强自动冲洗、自动喷淋、抑尘、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加强各类道路清扫保洁与抑尘车、洒水车联合扬尘防控精细化作业。完善VOCs强化减排,建立健全O3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禁止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类垃圾。
加强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服务业油烟源头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排放规范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污染防治设施,进一步提升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管能力,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推进餐饮配套用房及专用烟道设施建设入规划、入许可,严格油烟污染企业准入制度,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点)、商住楼(点)、学校、公园、重要景点及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等区域及周围一定范围)等区域新建、扩建、改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场所。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重点区域秸秆焚烧和火点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乡村环境空气监测站、高空瞭望视频系统等设施建设。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秸秆能源等综合利用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农作物种植传统,划定秸秆禁燃区、秸秆燃烧限制区,对秸秆实施有条件燃烧(限制燃烧时间、限制燃烧区域、限制燃烧方式)。推广完善秸秆资源化、清洁化集中收储、运输、转化、利用模式,开展草木灰、草木碳等生物质生态产品的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降低秸秆燃烧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积极配合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协作,实施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会同周边市县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等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和轻、中度污染天气提醒,探索建立污染天气区域协同响应机制。完善全县监测预报共享平台,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园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大气污染实施联合防治。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加强对O3、VOCs、恶臭异味等新型污染物的监测。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互动机制,充分利用监测、模拟以及卫星、航测、遥感等新技术分析区域内大气污染来源、变化趋势,联合气象部门发布预警,通过多种媒体和途径向社会公开。
1. 能源消费转型工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计划,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推进水电、天然气、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发展。
2. 车船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助等政策,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提前淘汰老旧车辆,对机动车安装SCR等尾气净化装置。加强非道路机械摸底调查、非道路移动源防治、非道路机械新能源替代、非道路机械上牌、重型柴油车联网。
3. 尘气处置工程:开展VOCs 特定行业治理,对全县竹木制品行业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清新工业园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项目。强化工业烟粉尘污染治理,改善生产工艺,推广密闭、半密闭技术或分区密封生产工艺线。实施施工工地、道路、堆场及码头等扬尘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4. 油烟监管工程:加强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服务业油烟源头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排放规范化。
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要素,强化饮用水源地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产、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整治,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地下水质监测,扎实推进河长制,巩固和提升水生态稳定性和水环境质量。
完善“一主一备”双源供水格局,进一步完善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建设,推动龙潭桥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金村水库和龙潭桥水库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设置警示提示装置。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识别,开展引水工程评估,对生态环境、水资源进行承载力分析和影响评估,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保障饮用水源健康和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无序开发活动。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
严格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全县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建与配套管网建设,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的污水截流、收集。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行和维护。探索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模式,建立完善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长效机制,推进乡镇、农村厕所粪污有效治理,推动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细化污水处置分类,加强中水、灰水等污水的前端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对污水处理设施实行专业化运行管理。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站点建设。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综合督导机制,督促企业升级和改造治污设施,确保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对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处置区域等开展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定期对地下水质量进行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评估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推广地下水在线监测技术,对于无法实现在线监测的区域,监测频率大于每年二次(丰水期、枯水期)。强化地下水保护,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恶化。严格规范地下水环境评估标准,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产生的污水灌溉、污水排放,以及城市垃圾与工业废渣堆放和地下处置进行严格的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对地下水受污染区域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和综合整治。
推进“河(湖)长”责任网格化,继续探索民间河长、荣誉河长工作机制,完善县领导、部门联系乡镇“五水共治”机制,经常性开展交叉巡查工作,对交界区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联合监测和通报。推进重点区域水生态健康评价,将生境结构、水生生物、生态压力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中,进一步促进重点河湖水生态健康管理与保护工作。强化国控断面所在河流的生态保育,提高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确保河流水生态系统健康。统筹重要水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重点开展千峡湖河岸缓冲带及河滨带生态修复,实施飞云江源头水生态治理提升工程,持续改善水生态,提升主要水体自净能力。统筹推进小溪流域综合治理,高标准完成全国首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先行试点县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的水安全工程体系。强化村规民约管理,将“五水共治”相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使村民自觉履行好相应的义务。开展“草根”治水、爱水、护水典型人物和事迹的评选、宣传,将水生态保护与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持续开展“最美河(湖)长”“最美河段”“最美湖泊”“最美溪流”评选。
1. 饮用水源健康工程:完善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建设,推动龙潭桥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2. 污水排放达标工程: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巩固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湖库沿湖缓冲带,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完善湖库预警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
3. 生活污水管理工程:推进景宁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支线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的污水截流、收集,加强城乡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对全县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终端尾水建设生态湿地,进一步保持或提升欧江小溪流域和飞云江流域水质。
4. 地下水监测工程:构建地下水监测体系,重点在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处置区域等区域开展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和定期检测。
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创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一般固废综合管理,严格危废医废安全处置,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
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细化垃圾前端分类,根据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垃圾进行多级分类和规范收集。健全分类收集设施,加快完善分类转运设施,统筹布局中转站点,提高分类收集转运效率。倡导节约型消费,大力推广使用再生产品、绿色产品,限制消费产品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使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推行多样化的有机废弃物处理方式,采用就地粉碎沤肥、生物堆肥处理、家庭循环养殖等方式进行前端处理。开展城乡易腐垃圾与农村畜禽粪便、农业生产废弃物的协同处理,推广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置多样化。
完善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实现有效的固废收集、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全过程管理。推进一般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对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处理和处置过程及各个环节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完善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体系,在重点企业开展一般固体废物流转过程监控,实现分类集中、分选利用、分流收运、分拣处理、分别处置的“五分”模式,全过程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与危险废物。构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体系,强化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者责任,同时,促进扶持政策的协同性和系统性。开展部分一般固体废物的初级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完善一般固体废物绿色处置技术,综合采用压实技术、破碎技术、分选技术、热解技术、固化处理技术和生物处理技术,提升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资源化率,进一步推动一般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对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危险废物风险评价,明确提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方式。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可追溯。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和污泥申报登记管理。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加强对城乡居民医疗废物管理宣传。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申报登记和应急预案制订,督促相关机构、企业、个人依法履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处理、杀菌消毒和应急处置。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养殖业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控制抗生素污染排放。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完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污染源形成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产业集聚区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设置,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监管衔接,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提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修复水平。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强化治理与修复监管,稳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制定土壤环境健康方案(含应急预案),组织划定管控区域,协同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综合监测。
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发展生态养殖、有机养殖,完善稻田养鱼、茭田养鸭、林下养鸡、茶园养羊等传统和现代生态种植模式。推进建设畜禽养殖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提升畜禽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置、生态化消纳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持续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加强肥料农药登记管理、测土配方施肥,加大化肥定额制技术集成与示范创建,科学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氮肥用量。健全和完善病虫监测网点建设,推进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推广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等病虫害防治技术,降低化学农药的使用,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完善农药废弃物和废弃农膜的回收体系,科学布局农业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农药废弃物包装物、废旧农膜高水平、高效率回收利用,进一步推进农田生态化。
1. 固废综合管理工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配套工程。
2. 危废医废安全处置工程:逐步推进危险废物各个环节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3. 土壤健康工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设置。
进一步营造清静安和的声环境,实施工业企业噪声源控制管理,鼓励改进或改变高噪声的施工方法,推动实现机动车辆“全景禁鸣”,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改善社会生活习惯,共同打造“静宁景宁”。
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源调查,实施噪声源控制管理。鼓励相关企业通过改进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机械摩擦、改变喷口形状等技术推进噪声降低。控制噪声传播,改变噪声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合理规划园区、厂区和建筑布局等。鼓励改进或改变高噪声的施工方法,如采用噪声比较小的振动打桩法和钻孔灌桩法等,采用柔爆法,以焊接代替铆接,用螺栓代替铆钉等方式。鼓励改进高噪声设备,鼓励低噪声施工机械的研制和使用。
禁止销售或者进口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汽车,在城镇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消声器和喇叭严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加强机动车辆维修和保养,保持相关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在重要区域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全域禁止鸣笛,实现“全景禁鸣”。在重要的自然保护地区域、饮用水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设置限速,避免因噪声过大破坏野生动物栖息。
鼓励歌舞厅等营业类场所减少高分贝音响设备的使用,采用更高效的隔音措施,限定营业时间。限制公共区域开展文艺、体育活动使用高分贝音响设备(对节庆、庆典、仪式等活动实行备案许可),降低该类活动移动源和固定源噪声污染。限制商业营业主体在临街店面等区域向临街方向摆放音响设备,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或音响设备时,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鼓励居民减少高分贝音响设备的使用,促进邻里和谐,打造形成“静宁景宁”环境新品牌。
通过强化噪声源头管控力度,提升噪声监管能力、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源调查、规范建筑施工建设、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噪声、规范音响设备使用,扎实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打造形成“静宁景宁”环境新品牌。
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统筹重要生态系统修复与治理,提升森林、湿地等主要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强化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景宁片区、浙江畲乡草鱼塘国家森林公园、望东垟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景宁九龙省级地质公园、景宁云中大漈省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品牌建设。加强保护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建成立体化信息管控网络,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定位站网建设,推进天空地一体化数据信息采集。建立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机制,加快自然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实施重要湿地保护工程,推进重要湿地生态补偿,完善湿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快重要湿地修复,针对望东垟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退化研究和湿地修复,对千峡湖、小溪流域、飞云江流域开展河湖湿地鸟类栖息地修复。开展净化型人工湿地建设以及湿地生物多样性修复,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和效益。开展小微湿地资源调查和认定,推进小微湿地建设试点,建立小微湿地监管政策和机制。
巩固景宁作为丽水、浙西南乃至华东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的生态系统功能,积极开展绿化造林、美丽林相建设。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打造“中国天然氧吧”。严格实施天然林全面保护,继续加强公益林建设,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推进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实施,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增减挂钩机制,建立健全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积极推动建立“林长制”,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考核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城镇、乡村、通道“三大森林”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面积。积极推进“一村万树”行动,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引导林农合理调整林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构建森林生态廊道,建立健全生态廊道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退化天然林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天然中幼林抚育,加快推进大径材培育,加强松材线
.保护传统乡村农业景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村地区的山地森林、河溪湖库系统保护修复,以全域生态修复为抓手,保护传统农村农业景观,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居民点整治、人居环境改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田养分综合管理、生态循环农业等各类项目,开展田园生态系统和美丽乡村建设。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提高田园生态景观品质。开展“山水林田村宅树”为一体的乡村景观修复,加强生态景观化工程技术应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集乡村景观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防灾避险和水土安全于一体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开展乡村建设规划和农村环境综合评估,提升乡村生态修复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景宁野生植物保护与培育,尤其是伯乐树、天台鹅耳枥、景宁木兰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建设植物苗圃、种苗基地开展迁地保护等。加强保护经济价值高的种质资源(如厚朴、茯苓、南方红豆杉等药用植物资源;香菇、木耳、银耳等重要食用菌资源),建立完善资源圃或种质库。制定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方案,构建景宁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立多类群监测样地样线,形成定期观测机制并纳入县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站点、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提高生物安全监测水平。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和有害生物预警体系和防控技术示范区,加强对加拿大一枝黄花、松材线虫、红火蚁、白蚁等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提升景宁大仰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景宁望东垟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浙江畲乡草鱼塘国家森林公园等保护地的宣传教育基地功能。以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建设现代化、数字化的生物多样性综合体验基地。推动草鱼塘国家森林公园提升、千峡湾渤海生态园建设,推动“生态康养”有序发展。
1.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公益林提质增效和美丽林相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望东垟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im体育、草鱼塘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推动千峡湾渤海生态园建设。
全面构筑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确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绿色产业发展扶持等角度出发,从制度上进一步理顺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环境与民生的关系,加快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开创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民参与新局面,为构建美丽景宁提供新支撑。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体系加快推动符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完善污染防治类、生态环境保护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生产和消费方面的法规规章,完善评估评价体系、责任追究制度、保护管理机制,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制度体系保障。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评估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多类型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加强对生态系统状况、生物多样性、生态风险和保护成效的评估。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自然资源经济价值评估体系。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技术,针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胁迫因素和保护成效的重大建设工程、资源过度利用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及自然灾害热点问题开展综合评估,提出应对策略。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追责。
.完善保护管理机制,落实企业责任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事项指导目录,健全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单位要保持对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打击的高压态势,完善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活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等主管部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完善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公开机制,强化企业的清洁生产自律性。充分发挥行业监督功能,推动建立企业绿色发展、守法排污的引导机制,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行业自律氛围。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持续推进管理水平升级、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区域协同防治与部门联合治理,进一步加强高新科技应用、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保护能力与管理水平。
.推动管理水平升级,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地区、优势企业、优势项目在环境资源、能源要素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优化生态环境帮扶,完善专家指导+社会监督的帮扶机制,引进“环保管家”“智慧助手”“美丽使者”“生态顾问”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全方位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升。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完善企业治污激励机制。深入实施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的举报奖励办法,畅通公众举报通道、强化媒体监督作用。推进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预警。强化生态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加强数字科技应用,提升智慧治理水平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集成应用,借助“空天地”监测技术、无人机器技术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落实“花园码·生态绿码”制度,推行景宁版“环境保护健康码”“碳行程码”,及时感知、智能预警、精准溯源。建立景宁生态环境数字化管理系统平台,纳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和浙江环境地图,实现生态环境数字化在线监测、全程监管、协同处置体系。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以高精度天地图为统一底图,整合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噪声等专题图层,形成“一张图+N 应用”的架构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形成要素全覆盖、天地空一体化的智慧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数字防范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监测数字化、智能化预警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的智慧化建设和数字化场景模拟,实现可视化决策预警系统、生态环境视频监控集成及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预警、环评审批智能研判等数字化监管。
.强化区域协同防治,完善部门联合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立法协作、标准协同和执法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区域生态空间协同保护,与周边省、市、县合力打造省际、市际、县际生态屏障。强化小溪小流域、飞云江小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治,在VOC
和NOX减排方面深化与其他省、市、县协同,开展秋冬季 PM2.5和夏秋季O3区域联防联控。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与规划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环境监察系统上下级良性互动机制建设,深化与执法部门联动合作,推动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建立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多部门联席机构和信息报送共享系统,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预防预警机制和统一指挥信息调度平台。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常态化生态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1. 数字环境工程: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行景宁版“环境保护健康码”“碳行程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及时感知、智能预警、精准溯源。建立景宁生态环境数字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数字化在线监测、全程监管、协同处置、环评审批、智能研判等数字化监管。
2.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推进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位以及覆盖主城区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道路扬尘自动监控点辐射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推进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库,推进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重点实施绿色发展产业扶持政策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改革,充分发挥景宁好山好水好空气、民族风情与生态环境交相辉映的独特优势,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市场化机制,充分依托市场和企业主体,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供给侧改革,激发生态价值潜能、提升生态产品价值。
.提升生态产品赋值,扩展两山转化通道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试点工作,实现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供给侧改革,在生态产业和产品附加值、增加生态金融产品供给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倍增、高效转化、持续变现。开展生态产品和服务品牌增值体系研究和设计,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技术研究,开展传统种质资源的品种改良、生物培育和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推动生态环境市场化,完善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森林质量、空气质量、生态公益林、生态产品质量和市场价值相挂钩,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垃圾、危险废物等排放和处理的差别化收费机制。探索制定并完善绿色企业白名单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开展小微企业园、产业集聚区的区域规划。建立面向白名单企业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持续优化与污染物排放、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出境水水质。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提前实现变现融资,推动地方和行业发展。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整合利用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等各级财政对景宁的生态补偿支持。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建立林农经济档案,开展绿色信用等级评定。组建林农经济合作社等主体,向林农提供绿色贷款担保,林农以自留山、责任山上的林木资产和林权股权等小额林业资产为合作社提供反担保。建立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林银协同、信用评价和名单管理机制。建立智能化绿色信用动态评价系统,优化评价指标、简化评价流程,实现绿色信用数据采集自动化、信用评价方式动态化。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部门密切配合,将规划提出的相关任务和要求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切实推动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生态保护监管能力。充分发挥人大、 政协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法治护航发挥法治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的保障作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全方位、各环节、多层次发力,全面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将法治观念始终贯穿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过程,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行政、督促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观念,发挥新闻媒体及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有关部门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开展执法检查im体育。
、加强资金保障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共同参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保障的重点领域,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建设初期,以政府为主体,县财政切实保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的初期资金投入。建设过程中,汇集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领域倾斜,确保与重点建设任务相匹配。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商业银行建立优惠信贷专项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机制,发挥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的作用。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持续推进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重大工程,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加强公众参与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激励机制,通过项目资助、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承载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公益诉讼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
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内容。其中“一带”,即市域发展核心带,包括东部莲都、青田、缙云3个县(区)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即特色发展示范区,分别由龙泉庆元、遂昌松阳、云和景宁等西部6个县(市),建设龙庆、遂松、云景三个聚落发展区块。
.三区三线: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3种类型空间所对应的区域,以及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条控制线.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