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体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号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循环利用废活性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号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循环利用废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政工出【2021】5号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循环利用废活性炭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危废活性炭2.5万吨/年、普废活性炭0.5万吨/年的再生处理能力,3万吨/年的新活性炭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再生处理1万吨/年危废活性炭、0.5万吨/年普废活性炭,同时年产1.5万吨新活性炭;二期新增再生处理1.5万吨/年危废活性炭,新增年产1.5万吨新活性炭。
本项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7-2013)中规定的35mg/L和8mg/L,最终经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放至新安江“钱塘161”断面(“钱塘161”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综上,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较好,符合Ⅳ类地下水质要求。建设单位只要积极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管理的基础上im体育,项目对场地内地下水影响有限,对区域影响不明显。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各污染因子短期浓度、长期浓度最大浓度占标率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叠加其他在建项目、环境本底后,项目排放的各污染因子短期浓度、长期浓度均能满足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或者短期浓度质量要求。根据分析,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且项目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im体育,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所在厂房以及道路地面均已水泥硬化处理,通过厂房、围墙阻挡,泄漏产生的地面漫流能控制在厂房内,基本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企业在落实危废暂存库防渗措施后,不会产生垂直入渗影响。企业不涉及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废气排放量较小,通过大气扩散被周围绿化吸收,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环评认为项目建成后造成的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im体育。
根据事故风险影响分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包括火灾、泄露事故等。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拟建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小,事故后果影响较小;拟建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培训和应急演练。总体来说,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余热锅炉软水浓水及锅炉排污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尾气处理废水、危废暂存库喷淋废水、蒸煮废水、冷凝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
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7-2013)中规定的35mg/L和8mg/L达标排放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0250-2018)要求
1#危废暂存库废气:“废气→两级活性炭吸附→22m排气筒4#排放”;2#危废暂存库废气:“废气→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22m排气筒4#”
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1)根据拟建项目噪声源特征,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im体育,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减少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合理布置风机位置,在设计条件允许情况下,将室外风机布置远离厂界。室外风机设置减振基础,并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域标准
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同时项目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企业须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制度,将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12月15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im体育。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