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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昌府区im体育生态环境分局添加时间:2024-01-01

      im体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为山东迪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10万件钻具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安居路与嘉隆北路交叉口,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生产车间1066m2,生产规模为年产310万件钻具。

      本项目冷却液配比水及高频电机冷却添加水皆为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添加水全部在生产过程中蒸发损耗,故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4.8m3/a。项目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浓度分别为350mg/l、200mg/l、30mg/,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0.044t/a、0.025t/a、0.004t/a。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聊城市嘉明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和聊城市嘉明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指标的要求。

      项目区内污水产生区、收集区、厂区院落、道路设施均应加强硬化防渗处理,在采取防渗措施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预计项目运营后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是热处理时产生的废气、防锈废气、等离子焊接烟尘以及喷砂时产生的粉尘。

      矿用刀具生产过程中有热处理工段,需用网带炉对部件进行电加热高温处理,增强部件硬度。类比同类项目,淬火未分解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按淬火液量的10%计。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180kg/a ,项目在淬火槽及回火炉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以90%计,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氧设备净化处理后(处理效率以90%计),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经收集的有组织废气量为162kg/a,排放量为16.2kg/a,排放浓度为1.56mg/m3,排放速率为0.00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二级排放速率标准(120mg/m3、10kg/h)。

      项目需使用防锈油对工件进行防锈,上防锈油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产生。本次环评防锈油挥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挥发量为0.11t/a。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氧设备净化处理后(处理效率以90%计),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以90%计。则项目经收集的有组织废气量为0.099t/a,项目配套风机风量为5000m3/h,年运行时间为2080h,则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9.9kg/a,排放浓度为0.95mg/m3,排放速率为0.0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二级排放速率标准(120mg/m3、10kg/h)。

      淬火废气和防锈废气共用同一套废气处理设备,经同一根排气筒排出,因此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6.1kg/a,排放浓度为2.51mg/m3,排放速率为0.01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二级排放速率标准(120mg/m3、10kg/h)。

      项目刀具生产中使用喷砂机对工件进行表面处理,喷砂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主要成分为产品表面清理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及钢砂损耗产生的颗粒物。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类比同类项目,喷砂工序运行过程产生的初始粉尘浓度约540mg/m3,年喷砂时间约60h,除尘器风机风量2200m3/h,则喷砂粉尘产生量为0.0713t/a。除尘器处理效率以99%计,由于喷砂机为全密闭工作,除尘器与喷砂机直接连接,因此粉尘收集效率为100%。则粉尘排放量为0.713kg/a,排放浓度为5.4mg/m3,排放速率为0.012kg/h。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3.5kg/h)要求。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及淬火、防锈工序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

      根据客户需要,项目需将硬质合金焊接到半成品刀具上,项目采用两种焊接方式,二氧化碳保护焊和铜(银)焊。

      硬质合金与半成品刀具铣槽的焊接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择铜焊还是银焊,无焊材使用,无焊接烟尘产生。

      项目刀具钻的孔为自保护电弧焊,焊丝采用药芯焊丝,焊接烟尘产生量约为15kg/a。项目针对次部分烟尘配备了焊接烟尘净化器,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信息,设备收集废气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废气经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则经收集处理的废气量为13.5kg/a,排放量为1.35kg/a。未被收集的废气量为1.5kg/a,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总量为2.85kg/a。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等于0.003321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5406mg/m3,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逸散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噪声源主要是钢材下料、机械加工、喷砂等工序的生产设备,设备运行产生机械噪声,一般声级在75~90dB(A)。

      为了降低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首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设置基础减震,添加减震垫,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安装隔声罩,项目设备应全部设置在车间内,车间封闭,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车间东墙吸声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影响。此外加强车间周边绿化,多种枝叶浓密的树木,加强车间周围降噪效果。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废钢渣,喷砂工序产生的废砂,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停车检修时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灯管等。

      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储存设施统一收集,做好储存设施的防渗和防雨处理,及时联系环卫部门清运。

      对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厂区内必须建造专用的贮存容器、设立危险废物标准、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严格落实转移五联单制度等,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同时应做好危废贮存区的防渗措施。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纬二路和经三路路口东500米,占地14440m2,总建筑面积约16000m2。预计总投资7082.82万元,新建项目以生产钢结构部件产品为主,以服务聊城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填补钢结构部件生产智能化市场空白为目标。该项目借鉴德国技术,采购目前国内最先进的钢结构部件主要加工设备121台/套。该项目装备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建成投产后,年新增钢构件15万吨,新增就业岗位120余个,相比传统生产线%的人力资源。

      项目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很少,经焊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同时项目通过在车间加装排风扇以达到通风排烟的目的,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切割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并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1152m3/a,主要污染物为COD0.35t/a、氨氮0.035t/a,水污染物较为简单,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聊城市润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徒骇河,本项目外排废水入河污染物总量为CODcr0.058t/a、氨氮0.0058t/a。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严格落实污水产生区、固废存放区防渗的前提下,本项目的投产运营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为冲床和剪板机等,主要通过采取对所有设备均设置在密闭房内,密闭房间采取隔声门窗,墙壁采用吸声材料;动力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并经过周边厂房阻挡及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屑/边角料、收尘、生活垃圾、废润滑油等。金属屑/边角料、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润滑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年产5000万套皎洁牌普通电子驱蚊器及电加热驱蚊产品、10000万套智能电子驱蚊器及电加热驱蚊产品、5000万个智能家居产品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一期)

      项目备案名称为年产5000万套皎洁牌普通电子驱蚊器及电加热驱蚊产品、10000万套智能电子驱蚊器及电加热驱蚊产品、5000万个智能家居产品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及企业需求,本次评价为一期项目:年产5000万套皎洁牌普通电子驱蚊器及电加热驱蚊产品,投资20000万元,一期项目占地面积为13991平方米。

      项目吹塑、注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在吹塑机上方设计集气罩,经UV光催化氧化设备和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经计算,项目有组织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5.64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VOCs:60mg/m3),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经预测最大落地浓度约为49µg/m3,有组织最大落地点浓度为1.0µ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VOCs 2.0mg/m3),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0m3/a,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行绿化,不外排。在项目方落实好废水产生区、处理区和输送管道的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评价项目营运期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评价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及卫生状况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噪声级在75-85dB(A)。项目将设备均安置于车间内,并对震动较大的设备增设减震垫,并经过建筑物、门窗、墙体隔声降噪和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站前街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租赁山东嘉恒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5500 m2,原材料主要为聚乙烯颗粒、聚乙烯母料等,主要设备包括三条德国巴顿菲尔生产线天,三班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设计年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聚乙烯管材。项目已进行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备案号-29-03-018084,详见附件。

      本项目设置循环水池,规格为2.5m×2m×4m(20m3),冷却水经冷却后回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m3/a(0.72m3/d),经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对外环境无影响。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烘干、挤出、定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计),建设单位拟在3条生产线上方安装集气罩,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至UV光氧+低温等离子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二时段VOCs排放限值中VOCs最高排放浓度60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0kg/h。

      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 mg/m3)。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墙体、屋顶安装吸音材料,门窗采用隔声设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灯管;企业拟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为聊城市金恒旺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产雕刻机配套钣金600套及雕刻机架子50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嘉明工业园嘉隆路20号(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l),占地面积920平方米,总投资35万元,劳动定员6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7.6m3/a,主要污染物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CODcr 300mg/L、0.0173t/a,氨氮30mg/L、0.0017t/a。

      项目喷塑粉尘产生量为0.229t/a,经静电喷涂设备自带滤芯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塑粉排放量为0.01t/aim体育,排放浓度为6.14mg/m3,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项目烘干固化VOCs产生量为0.03t/a,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环保箱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VOCs排放量为0.0027t/a,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为6.92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新建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制(VOCs:50mg/m3)。

      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约为0.0633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无组织VOCs最大落地点浓度为0.0087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剪板、切割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喷塑室滤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过喷塑粉,切割、冲孔、定型产生的下脚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滤芯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芯以及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UV光氧+活性炭环保箱产生的废灯管、废活性炭。

      本项目剪板、切割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产生的喷塑室滤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芯由设备供应商负责更换并将废滤芯带走二次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废UV灯管与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类比同行业项目,本项目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通过设备基础减震、门窗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的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预计噪声强度小于6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聊城市宝升木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是一家以生产实木门和实木复合门为主的

      适应企业。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公司现有年产8000套实木门和实木复合门项目,项目总

      投资101万元,已于2012年8月20日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旅游度假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审

      批文号:东昌环管【2012】36号)详见附件6。于2017年9月30日获得聊城市环境保护局旅

      游度假分局关于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批复文号:聊东环验【2017】100号)

      本次评价项目为聊城市宝升木门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套实木门和实木复合门改造项目,

      总投资 150 万元。技改内容为:通过增加部分设备,以完善生产工序、增加产品样式,同3

      时提高产品质量;喷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将升级为 UV 等离子光氧催化设备,粉尘废气处

      理设施由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改成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减少了粉尘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技改项目的必要性:现有项目产品样式及产品质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技改完成

      项目依托现有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且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

      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料、锯边产生的粉尘 G1、胶合及粘贴过程有机废气 G2、封边过

      本项目开料、锯边产生的粉尘量约为 1.806t/a。项目拟在车间安装中央除尘系统,

      在各个产尘工序安装集气罩,将粉尘统一收集到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集气罩效率按 90%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按照 99%计,风

      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中一

      项目在冷压及粘木皮木纹纸过程中 VOCS 产生量为 0. 025t/a,安装集气罩,将胶合

      及粘贴过程有机废气G2收集到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

      气筒 P2 排放。集气罩效率按 90%计,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处理效率按照 90%计,风机

      风量为 22000m³/h,年工作 2400h,则胶合及粘贴过程有机废气 G2 有组织排放量为

      在封边时,封边热熔胶 VOCs 产生量为 0.01t/a。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等离子光氧催

      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 90%计,

      等离子光氧催化设备处理效率按 90%计,风机风量为 22000m³/h,年工作 2400h,则 VOCs

      项目喷漆、调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量为 0.65t/a,

      漆雾颗粒较重并且定点喷涂,经喷漆房水帘收集过喷淋塔二级处理,按照 95%收集,

      有机废气较空气轻所以会有一部分逸散,收集效率按照 95%计算,经喷漆房水帘收集

      后过喷淋塔+等离子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处理效率 90%)后通过一根不低于 15m 高的排

      项目喷漆后对表面底漆进行打磨,产生打磨粉尘。粉尘产生量为 0.0244t/a。打磨工

      序是在封闭的打磨房内进行,打磨时时会有少量的粉尘逸散到房间外,这部分废气无组

      织排放,排放量为总产生量的 10%。其余 90%废气通过脉冲干式除尘柜处理(处理效61

      VOCs 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3 部分:家具制造业》

      排放标准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开料、锯边、打磨未收集的木质粉尘(10%)产生量为 0.18344t/a。

      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式对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进行预测,得出无超

      标点。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

      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

      项目噪声主要为冷压机、精密锯、雕刻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

      声级在 70~90dB(A)之间。通过配备消音和减震装置,合理布局,噪声值能够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不会影响周围声环境质量。62

      技改项目产生的普通固体废物主要为捕集颗粒;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净化设备产生

      捕集颗粒物,收集后外卖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处理。

      废灯管、漆渣等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参照《危

      本项目为聊城西互通立交改建,新增及改建路基长度合计 1.7km,其中新建 D、E 匝

      沥青路面 14.359 千平方米;路基路面排水 17.409 百立方米;路基防护 11.96 百立方米;

      座。项目建成后,互通立交永久占地 13.3205 公顷(其中新增占地 4.1674 公顷,原互通占

      施工期空气影响分析表明: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是土石方工程、道路施工和车辆运

      输时所引起,但其影响是短暂的,随着道路的竣工运营,施工期影响随之消失。通过落

      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可使其影响和污染降低到有关标准允

      运行期空气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引起的,随着道路交通量的不断增加,汽车尾气排

      放量逐渐增大,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能有效实现交通分流,减少城市拥堵,

      最大限度的避免车辆形式过程中的等待带来的排气污染;营运期间加强对道路管理及路

      面养护,破损路面及时修补,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道路沿线两侧种植具有良好空气

      净化作用的乔木、灌木植物,吸收汽车尾气。因此,项目汽车尾气排放能够得到有效控

      从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可见,昼间施工机械(装载机等)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约

      60m 处.夜间距施工场地约 200m 处符合标准限值。由此可见,道路施工噪声对施工场

      地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大,特别是夜间施工时影响更为严重。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大,必

      项目运营期随交通量的增加,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增大。通过植树、种草,限值44

      车速,安装必要的隔声装置,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道路两

      侧 35 米范围内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要求,35 米范

      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局部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本工程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

      本项目道路加宽旧路基拆除产生的固体废物,大部分用于场区回填,不能回用的弃

      方外运至需求单位或专门的建筑垃圾厂内处理,固体废物应进行妥善安置,避免对环境

      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经沉淀池沉淀的泥浆、沉淀物干化后回填场地。工程弃土、干化

      泥浆用做道路工地填方,既经济可行,同时又减轻了弃土弃渣对环境的影响,使资源得

      到了合理的利用。在施工中避免挖掘出的土方大量堆积,要加强管理,及时填充。土石

      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区和生活区均设置垃圾箱,并设专人定时进行

      卫生清理工作,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收集后就近运往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70m2,主要建筑为办公室及生产车间。项目主要购置双模块工业型等离子切割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冲床、卷圆机等相关设备,主要原材料为型钢、板材。项目产品全部用于建筑行业,该项目正常年份可达到年生产500吨钢构件的规模。

      本项目生产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57.6m3/a。主要污染物浓度为: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 350mg/L、氨氮30mg/L、SS20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 0.02t/a、氨氮0.002t/a、SS0.012t/a。项目外排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及聊城市润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30mg/L,)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聊城市润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分别为CODcr 50mg/L、0.003t/a,氨氮5mg/L,0.0003t/a,SS10mg/L、0.0006t/a。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项目切割产生的烟尘量为0.05t/a。焊接烟尘产生量为48kg/a,项目针对切割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配备了两台移动式烟尘处理器,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信息,设备收集废气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废气经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则经收集处理的废气量为88.2kg/a,排放量为8.82kg/a。未被收集的废气量为9.8kg/a。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总量为18.62kg/a。全部通过车间内换气扇强制通风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78kg/h。根据预测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地面浓度均远低于环境质量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出现在项目建成后,项目满负荷运行时,为0.00447mg/m3,厂界浓度1.189×10-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焊烟移动除尘器收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焊接产生的废渣、切割产生的废渣及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废铁屑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废焊条、焊烟除尘器、生活垃圾暂存于危废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在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污染控制措施、及时清运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为60~85dB(A)。通过设备基础减震、门窗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的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预计噪声强度小于65dB(A)。预计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聊城江北天能电池厂有限公司,原为东昌府区江北天能电池厂,由于规模结构调整,于2015年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变更证明见附件。公司于2009年投资建设了东昌府区江北天能电池厂电池组装项目,并于同年取得了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的审批和环保验收,后期由于省保护厅对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该项目环评等级不符合审批要求,需要停产整改,重新补充环评手续。故公司于2011年委托相关环评单位开展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于2012年2月取得了聊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聊环审【2012】4号),于2012年6月通过了聊城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聊环验【2012】27号)。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不新增人员,故不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仓库地面及围堰、清洁废水池、导流槽、事故水池四周均应作防腐、防渗处理,仓库周边设置电解液收集系统,使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废气污染因素主要为硫酸雾,通过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进行预测,本项目产生的少量硫酸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常驻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叉车、轴流风机等,其源强约为60~75dB(A)。采用隔声im体育、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a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拖把清洗废水、沾染废电解液的抹布/废拖把/废个人防护用具、破损的周转箱、破损电池产生的泄漏液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为迁建项目,原在嘉明经济开发区台湾工业园内,因与原厂房出租企业产生租赁纠纷,双方租赁合同未能正常履约,致使部分生产设备无法及时到位安装,一直未能正常投入生产,虽然废气处理设备已经安装完毕,生产负荷达不到验收要求,故仍然无法进行环保验收工作。鉴于此,公司不得已重新选址实施搬迁。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聊城市尚品印刷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年产32吨广告印刷品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昌润北路9号,占地面积 400m2。企业租赁聊城佛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内部划为切纸区、印刷区、覆膜区、仓库、危废暂存区等。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t/a。上述废水经厂内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须对环保厕所、一般固废存放及危废暂存间等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落实上述措施后,预计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印刷和覆膜过程使用环保油墨挥发性物质很少im体育,且项目印刷过程不添加稀释剂,挥发性物质以非甲烷总烃计,类比同类企业,产生量约为油墨用量的0.5%,则年产生量为0.3kg/a,在印刷机和覆膜机上部设置集气罩,经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等离子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80%计,净化效率95%,风机风量2000m3/h,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12kg/a,排放速率为0.000005kg/h,排放浓度为0.0025mg/m3,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到车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面源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中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本项目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最大为0.0002m,按照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制定方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裕昌水岸新城,距离为390m,大于项目卫生防护距离50m,项目选址较为合理。故本项目在加强车间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主要是印刷机等生产设备机械噪声,类比同类型企业生产情况,设备噪声源强为60~75 dB(A)。项目所用生产设备均置于主体车间内,产噪设备经隔声减振、墙体吸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残次品及下角料约3t/a,可出售再利用;油墨包装桶约12个,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项目需雇佣职工5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拟建项目为沈阳电机集团聊城方正销售维修有限公司的电机维修项目。沈阳电机集团聊城方正销售维修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凤凰工业园聊位路169号。项目占地面积为4938m2,土地使用权证明见附件4。公司主要经营电机及配件销售,电机维修,不从事任何形式的电机加工制造。

      公司现有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建成并运行,于2017年委托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沈阳电机集团聊城方正销售维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7年8月11日得到聊城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府分局批复(聊东环审(2017)294号),并于2017年12月进行了验收,验收文号为国衡验字(2017)第602号。

      拟建项目浸漆、控漆及烘干过程处于密闭状态,仅在烘干后开盖时会有废气产生,浸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通过风机(风机风量5000m3/h)引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环保箱”装置(保证整个装置对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不低于90%)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分析,本项目废气产生环节采取治理措施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生活用水量为90m3/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2m3/a;电机清洗用水量为90m3/a,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5m3/a。以上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委托聊城市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应根据场区各功能区布设相应的防渗措施,确保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为生产车间)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化粪池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 6.0m 厚渗透系数为 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间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项目区内生产区和排污管道均应加强硬化防渗处理,在采取防渗措施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浸漆设备、水清洗设备等,预计噪声源强在60~85dB(A)。

      拟建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车间内并设置隔声罩。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是废油漆桶、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吸附棉和废灯管,及新增员工生活垃圾。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油漆桶,由油漆供应厂家回收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HW08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吸附棉(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和废灯管(HW29含汞废物900-023-29)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聊城市城区共有转运设施97处,其中垃圾压缩站20处、地下垃圾收集站50处、地上垃圾点27处,用地均为所属辖区土地或公共用地。2010年,市政府投入专项资金950万元,在我市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截至目前,12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已建成投入使用,6座正在建设中。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开挖产生的泥浆水、场地冲洗废水以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施工期采取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程序,高效组织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区内的雨水经过沉淀后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早则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灌等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建成营运后,垃圾中转站内的废(污)水主要为车辆、作业间冲洗废水,少量的生活污水以及少量垃圾渗滤液。垃圾在站内运输过程中不免有垃圾洒落及渗滤液滴洒现象,故站内地面需要冲洗。垃圾渗滤液指在中转站垃圾压缩过程中渗透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液,主要是垃圾自身所含的水分压滤析出而形成的。渗滤液的成分比较复杂,包括各种不同含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项目区设置一座垃圾渗滤液池,项目冲洗废水及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池收集后,由吸污车运送至聊城市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

      项目运营后定员2人,由于站内人员不在项目区住宿,故用水指标按60L/人·d计算,则本项目平均每天生活用水量为0.12m3,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8m3。污水产生系数以0.8计,则项目年生活污水量为35.04m3。项目区设置化粪池,职工生活污水首先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聊城市新水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A标准及聊城市新水河污水处理厂排放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内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车辆及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以及各类建筑扬尘。本环评要求的具体扬尘防治措施如下:工程建设期间,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场地内每天洒水1-2次,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车辆行驶扬尘;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进行加盖或篷布。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及废气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加之施工期是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垃圾收集运输、卸料、转运过程产生的恶臭和粉尘。垃圾收集车运输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和粉尘,对运输沿线居民等敏感点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工程采用普通密封式垃圾收运车,可以避免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风力作用使恶臭和粉尘飘散,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中转站中生活垃圾含有各类易发酵的有机物,生活垃圾在卸料、压缩过程中会散发出较难闻的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及少量粉尘。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本项目拟安装一套除尘除臭系统,废气收集效率约为90%,去除效率约为80%,项目废气经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以无组织的方式外排。

      渗滤液池及化粪池内的污水含有COD、B0D5、SS、NH4+-N、以及油类物质等不宜停留过长时间,特别是在夏天,气温过高,停留时间过长,水质会发生变化,发出恶臭。为减少臭气逸出,渗滤液池及化粪池应加盖密封。本项目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为:加强绿化、经常冲洗地面和运输车辆、车间设置通风排气设施、采用专用除尘除臭系统处理、渗滤液池密闭、面向居民的一侧不开窗以及划定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相关污染物的厂界浓度值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的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厂界能够实现达标,不会导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超标。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的土石方,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期土方开挖量能基本实现与填方量平衡,无需外运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小,用于场地平整和回填绿化;施工期间日产生活垃圾约3kg/d,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放置,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设置1座渗滤液池,池底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由站内工作人员定期清理,产生量约为0.56t/a,收集后由站内设施统一运至聊城市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项目设置1座化粪池,池底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由站内工作人员定期清理,产生量约为0.01t/a,收集后由站内设施统一运至聊城市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人,年工作时间为365天,均不在站内食宿,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d、0.365t/a,职工生活垃圾由站内设施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土建施工噪声。为减少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采取环评措施后,施工期咋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垃圾作业车间与垃圾运输车辆,作业车间内噪声主要是由垃圾倾倒、集装箱装卸及风机运转时产生。采取基础减振、使用技术熟练工人im体育、选用双层隔声窗等措施后,本项目的各类噪声设备对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聊城市城区共有转运设施97处,其中垃圾压缩站20处、地下垃圾收集站50处、地上垃圾点27处,用地均为所属辖区土地或公共用地。2010年,市政府投入专项资金950万元,在我市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截至目前,12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已建成投入使用,6座正在建设中。

      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开挖产生的泥浆水、场地冲洗废水以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施工期采取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程序,高效组织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区内的雨水经过沉淀后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早则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灌等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建成营运后,垃圾中转站内的废(污)水主要为车辆、作业间冲洗废水,少量的生活污水以及少量垃圾渗滤液。垃圾在站内运输过程中不免有垃圾洒落及渗滤液滴洒现象,故站内地面需要冲洗。垃圾渗滤液指在中转站垃圾压缩过程中渗透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液,主要是垃圾自身所含的水分压滤析出而形成的。压滤液的成分比较复杂,包括各种不同含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项目区设置一座垃圾渗滤液池,项目冲洗废水及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池收集后,由吸污车运送至聊城市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

      项目运营后定员2人,由于站内人员不在项目区住宿,故用水指标按60L/人·d计算,则本项目平均每天生活用水量为0.12m3,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8m3。污水产生系数以0.8计,则项目年生活污水量为35.04m3。项目区设置化粪池,公厕产生的污水首先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聊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A标准及聊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放要求。

      公厕内主要用水器具为大(小)便器、洗手盆,此外,地面冲洗也需要消耗一定水量。 粪便废水和洗涤冲洗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和氨氮等。拟建公厕冲洗总用水量为10.26m3/d,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则排水量为8.21m3/d、2996.65m3/a。项目运营后定员2人,由于工作人员不在项目区住宿,故用水指标按60L/人·d计算,则本项目平均每天生活用水量为0.12m3,年生活用水量为43.8m3。污水产生系数以0.8计,则项目年生活污水量为35.04m3。综上,公厕产生的废水量为3031.69m3/a。

      项目区设置化粪池,公厕产生的污水首先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聊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A标准及聊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放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内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车辆及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以及各类建筑扬尘。本环评要求的具体扬尘防治措施如下:工程建设期间,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场地内每天洒水1-2次,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车辆行驶扬尘;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进行加盖或篷布。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及废气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加之施工期是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垃圾收集运输、卸料、转运过程产生的恶臭和粉尘。垃圾收集车运输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和粉尘,对运输沿线居民等敏感点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工程采用普通密封式垃圾收运车,可以避免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风力作用使恶臭和粉尘飘散,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中转站中生活垃圾含有各类易发酵的有机物,生活垃圾在卸料、压缩过程中会散发出较难闻的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及少量粉尘。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本项目拟安装一套除尘除臭系统,废气收集效率约为90%,去除效率约为80%,项目废气经除尘除臭系统处理后以无组织的方式外排。

      化粪池内的污水含有COD、BOD5、SS、NH4+-N、以及油类物质等不宜停留过长时间,特别是在夏天,气温过高,停留时间过长,水质会发生变化,发出恶臭。为减少臭气逸出,化粪池应加盖密封。本项目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为:加强绿化、经常冲洗地面和运输车辆、车间设置通风排气设施、采用专用除尘除臭系统处理、渗滤液池密闭、面向居民的一侧不开窗以及划定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相关污染物的厂界浓度值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的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厂界能够实现达标,不会导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超标。

      公厕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H2S和NH3,主要来源于大便器内积粪、小便器内积存的尿液和附着的尿垢。H2S和NH3的产生量、产生浓度,与厕内卫生条件、通风条件、温度、湿度等因素有关。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拟建公厕均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中一类水冲式公厕的标准建设,卫生条件好。同时在公厕使用中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保证厕内卫生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中的一类公厕卫生标准,最大限度的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根据国内运行经验,日常维持洁净、卫生的一类公厕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极少,可忽略。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的土石方,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期土方开挖量能基本实现与填方量平衡,无需外运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小,用于场地平整和回填绿化;施工期间日产生活垃圾约3kg/d,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放置,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设置1座渗滤液池,池底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由站内工作人员定期清理,产生量约为0.85t/a,收集后由站内设施统一运至聊城市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人,年工作时间为365天,均不在站内食宿,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d、0.365t/a,职工生活垃圾由站内设施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设置1座化粪池,池底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由站内工作人员定期清理,产生量约为0.65t/a,收集后由站内设施统一运至聊城市国环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纸片(块)、烟蒂、塑料袋等,均为普通生活垃圾,产生量很少,根据类比同类项目可知,产生量约为2kg/d、0.73t/a。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人,年工作时间为365天,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d、0.365t/a,职工生活垃圾由站内设施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项目管理人员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站,与其他生活垃圾一起运送至垃圾处理公司处理。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土建施工噪声。为减少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采取环评措施后,施工期咋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垃圾作业车间与垃圾运输车辆,作业车间内噪声主要是由垃圾倾倒、集装箱装卸及风机运转时产生。采取基础减振、使用技术熟练工人、选用双层隔声窗等措施后,本项目的各类噪声设备对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为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洗衣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聊位路与松桂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服务床位3200张,洗涤中心具备医用织物加工、洗涤等功能。

      项目利用燃气锅炉提供蒸汽,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使用量为30.16万Nm3/a。本项目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超低NOx预燃室燃烧器,减少了NOx的生成。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29.36mg/m3、50mg/m3、7.63mg/m3,产生量分别为0.121t/a、0.205t/a、0.0302t/a。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聊环函【2018】208号及聊环函【2018】224号(SO250mg/m³,NOX50mg/m³,烟尘10mg/m³)要求。

      项目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约2300m3/a,主要污染指标为全盐量及pH,经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影响较小。

      项目洗衣用水量约25100m3/a,类比《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洗衣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废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布草洗涤废水量约为22590m3/a。布草洗涤废水由集水坑收集后泵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三级标准后,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聊城市润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班滑沟,最终汇入徒骇河。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洗衣机、烘干机等设备转运产生的噪声im体育,其噪声值约为65~80dB(A)。项目采取的主要降噪措施为:

      (3)将产噪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并对车间墙壁进行吸声处理,使用隔声门窗;

      在采取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后,预计项目厂界的噪声预测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衣物、原料包装袋/桶、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废旧衣物产生量约0.5t/a,清洗消毒后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洗衣液、氯漂剂、氧漂剂等原料包装袋/桶产生量约0.8t/a,由供应商定期回收用作原始用途;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约0.8t/a,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医疗废物HW01),经消毒后暂存于污泥池,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0.05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5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